315 消费者权益日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诚信服务 每天都是315
“315消费者权益日”被广大民众形象地比喻为企业一年一度的“大考”,除了严防死守产品质量、服务品质外,广告合规也是企业需要格外注意的方面。
作为大众传播的一部分,不合规的广告一方面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影响,另一方面还可能会对企业商誉及品牌形象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诚信服务,每天都是315!今天,小盘友就为各位广告主大大们整理了一些创意审核“通关秘籍”避坑避雷,一起来看看吧!以下法规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创意需谨慎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行业“红线”要避免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作为驰骋互联网广告领域十八年的广告人,盘古广告帮助成千上万区域市场客户实现了其传统业务模式与网络营销的完美结合。我们从创意、文案到图片、落地页全方位帮助广告主实现一站式营销推广,建立积极正面的品牌形象。